2008年10月11日中午时分,山西省政协原主席金银焕在忻州至太原的高速路段遇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知情人介绍,事故发生时车内包括金银焕、秘书和司机3人,车辆在忻州至太原的高速路段行驶期间,突然发生车祸,越野车四轮朝天,路中间护栏被撞弯,路面流有大片血迹。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封锁事故发生地段进行调查。事故造成金银焕及其秘书身受重伤,两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2008年10月11日,一场重大车祸在山西省忻州至太原段高速公路上发生。山西省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毅自驾一辆轿车前往省城太原办事,在行驶过程中欲变道。恰在此时,山西省政协原主席金银焕的车队经过,车队一行三辆车,头车是开道的警车,金银焕和秘书王蓉所乘车辆在中间,其后是政协副秘书长与陪同人员的车辆。开道警车先行通过后,金银焕乘坐的越野车紧随而上,准备赶上开道车。就在这时,李毅驾驶的轿车横空插入,两车均处于高速行驶状态,李毅的座驾高速撞到金银焕所乘车辆后门。金银焕所乘车辆先撞到护栏,后冲越护栏翻倒在对面由北往南的车道上。
事故发生后,金银焕的越野车后半截被撞瘪大半,现场惨不忍睹。而李毅向交通警察矢口否认是自己驾车,试图嫁祸给其司机,并解释司机已逃离现场。但警方追问李毅的司机后,该司机称自己整天未曾离开忻州市。随后李毅已被警方刑拘。
法律审判
2008年12月27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公开审理了金银焕车祸案。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毅一方可能辩称当时的变道行为并非故意,且对事故的严重后果表示悔恨。
检方则强调李毅在事故发生后的嫁祸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其高速变道的危险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了这起重大车祸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各方围绕李毅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判决结果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经过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毅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认为,李毅的危险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了金银焕所乘车辆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李毅司机李志富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指出,李志富在明知李毅肇事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虚假证言,企图帮助李毅逃避法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鉴于李志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疑点找不到的大卡车
在金银焕车祸事故中,有一辆关键车辆——“中间车道的大卡车”。事故认定书称,车祸发生时,李毅高速绕过这辆大卡车后“变道”撞上了金银焕乘坐的越野车。
然而,车祸后警方一直未能找到这辆大卡车。金银焕家属也曾要求交警查看监控录像,但由于高速路出口太多,警方未能从监控录像中发现那辆卡车。
对于大卡车的消失,人们有诸多猜测。有人怀疑卡车司机可能本身有违章行为,不想惹麻烦,所以不情愿站出来;也有人认为可能是司机看到省委副书记都能在车祸中遇难,害怕自己站出来也会遭不测;
当然,还有可能这辆卡车不是山西的,经常遇见车祸,离开山西后就不再关心这起车祸了,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看到的车祸如此重要。
家属和律师都对找到这辆大卡车寄予厚望,因为他们相信卡车司机作为目击者,能够准确还原事情真相,为解开这起车祸的谜团提供关键线索。
奇怪突变点
交警证实,李毅在车祸过程中留下一道很长的刹车痕。在路面的刹车痕中,有两个奇怪的突变点。
按李毅所说,这是“超车时有刹车”造成的。但律师分析,从刹车痕来看,李毅并没有变更车道的行为,而是直接快速插入。
律师认为,正是这两个突变点的出现,才让李毅的车调整了方向。如果没有突变点存在的话,李毅的车应该在停车道行驶,不会直接冲上金银焕的车。
“刹了车,还以近乎45度角的方向撞上去,那是不是有意行为呢?”这个问题成为了人们对这起事故的疑问之一。
撞击部位的争议
李毅车与金银焕车的撞击部位也引发了争议。律师在法庭上称,李毅在失控后,将领导所乘车撞翻,造成两死一伤的恶果,撞击后自己却能稳控将车安全停靠,自己毫发无损,车正轮正。
按事故调查,李毅车是左前部受损,撞击点在前保险杠,而金银焕的车被撞击点是在右侧两车门之间。律师认为,“就像是球场铲球一般。
李毅的车用了最有力的部位,来撞击晋AV0097最薄弱的部位。”如果李毅的车撞击的不是车门之间,车祸也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测谎请求被驳
在庭审中,律师提出应对李毅进行测谎,但被驳回。律师称,如何证明李毅是不是故意,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测谎来证明,让他说出实话。这样,就可以得到李毅的真实想法和寻找相关证据。
虽说“通过测谎所获得的证据资料,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有利于弄清真相,作为补充侦查的依据。然而,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测谎的请求,这也让这起车祸案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案件影响
舆论关注
金银焕车祸案一经发生,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舆论如潮水般汹涌。人们密切关注着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整个事件的发展充满了关切。
这起车祸涉及到山西省政协原主席金银焕这样的重要人物,其影响力自然不容小觑。公众对于事件的真相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希望法律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开始对法治精神进行深入的思考,思考法律在面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时,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地进行裁决。
法治意义
该案件在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这起案件中,无论是山西省政协原主席金银焕,还是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毅,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自然人。
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没有因为当事人的特殊身份而有所偏袒。这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彰显了法治的尊严。
在庄严的国徽下,法律的公正裁决让人们看到了一个法治国家的希望和前途。这起案件也提醒着人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必须遵守法律,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