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辈眼里,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是人生最后的归宿。
可偏偏就是这个简单而又朴素的想法,最终酿成了一场杀人焚尸的惨剧。
广州富商死前的遗愿究竟该如何满足?
以至于为了区区9万块钱的报酬,就让黄松斌作出了诱杀智障男子的犯罪行为?
这还要从始作俑者——黄培青开始说起。
01 为满足哥哥遗愿,不惜以身试法,终成祸根
2019年十月的一天,广州富豪黄培青面对一大桌子的山珍海味,却提不起一点兴趣。两年前哥哥黄培坚那无助的眼神,依旧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
看名字也知道,黄培坚和黄培青是一奶同胞的两兄弟,二人在广州打拼多年,生意做得不错,也积累下了一笔不错的财富。
正所谓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在兄弟两人的合作下,成为了当地知名的富商家庭。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7年,哥哥黄培坚突发恶疾,经过医生的诊断,确定为肺癌晚期,并且已经没有救治的必要,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这对于两兄弟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就在弥留之际,病床上的哥哥对弟弟说出了最后的心愿。
“我死之后,一定不要火葬,用棺材把我葬在地里。”
看着哥哥无助而又期待的眼神,黄培青百感交集,回想起这些年兄弟二人一同走过的风风雨雨,竟然这么快就到了分别的时刻,泪水止不住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很快,哥哥便离开了人世。可是面对哥哥看似简单的遗愿,弟弟心里却发了愁。
要知道,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地矛盾十分尖锐,土葬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所以大力鼓励用火葬的方式替代土葬。
我国的《殡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提到了: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该实行火葬。
在兄弟俩生活的地方,从2012年便开始全面推行火葬政策,这似乎成为了大哥黄培坚唯一的归宿。
一边是骨肉亲情,一边是国家法律。黄培青的心里犯了难,如何能够既不违反国家法律,又能让大哥的遗愿得到满足呢?
他想让自己的好朋友钱俊,替自己出主意。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个瞒天过海的计划开始酝酿。
其实在哥哥交代遗愿的时候,钱俊就站在病床边上,心里面也在不停地盘算着。
既要将尸体火化,又得让黄培坚进棺材入土,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另外寻找一具尸体来顶替黄锫坚。这个想法最终成为了酿成惨剧的祸根!
很快,钱俊就找到了在当地帮忙联络了一个做殡葬生意的人,叫刘长贵。这个人早就听说了黄家兄弟不差钱,自己又有解决的办法,于是就满口答应下来。
在他和黄培青一番商量之后,最终以10.7万的价格,作为自己寻找尸体的报酬。
要知道,买卖尸体在我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
我国的《刑法》三百零二条更是直接指出了:“盗窃、侮辱尸体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刘长贵难道真的有什么通天的本事,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完成自己的诺言吗?
02 中间商贪财好利,为了寻找尸体,竟然草菅人命
刘长贵并没有三头六臂,一时间也没办法凭空变出一具尸体来。
更何况,时间不等人,黄培坚下葬的事情可等不了那么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解决办法。正在他一筹莫展之时,他突然想起自己的好兄弟,本案的重要人物——黄松斌。
说起黄松斌,也是个可怜之人。平日里游手好闲,身无长物,平时种种地,小日子过得倒也还算滋润,也建立了自己的家庭。
但在2013年的时候,意外降临了。他在突如其来的车祸中被压断了小腿,落下了终生残疾,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从此便只能干灵活度日。
即便生活中充满不幸,只要保持乐观的态度,照样可以好好过日子。
可他偏偏是一个内心浮躁的人,整夜整夜地夜不归宿,还号称自己在外面找了女人,和妻子的关系并不好。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给殡仪馆抬尸的工作,一次有200元的劳务费。就是在此时,他和刘长贵成为了朋友。
刘长贵长期从事殡葬行业,经常雇佣黄松斌帮自己干活。这个时候,他便想到了这位老伙计。“我这有一个能让你赚九万的活,你接不接?”
接到好兄弟的电话,黄松斌眼睛直放光。
好几万?就算是两万块,也够自己搬一百次尸体了,更何况这可是九万块,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有钱人,数不尽的好日子在等着自己。
“不愧是自己的好兄弟,有什么好事都先想着自己!”黄松斌心里盘算着。
其实刘长贵也确实对得起黄松斌,一共才十万多的报酬,自己把绝大多数的钱都交给了给自己干活的兄弟,如果不触犯法律,这还真一段难得的友谊。
“有个大款不想火葬,能不能找个尸体顶他的位置?”
黄松斌早就丧失了思考能力,满口答应下来。“不就是个尸体吗?好说好说,十个八个我弄不到,一个尸体不成问题!”
常言道“话到嘴边要留三分”,黄松斌爱财心切,直接拍着胸脯保证一定把事情办好。挂了电话之后,他心里犯了难。
“光天化日的,去哪里找尸体呢?”这样的问题日夜缠绕着黄松斌的内心。
别说是不好找尸体,就算找到了尸体,任凭什么样的家属,也不会把亲人的尸体交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时间就在这样的纠结与挣扎中静静地流逝,留给黄松斌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没人知道他想了些什么办法,又经历了怎样的尝试,也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受到雇主的催促,也许只有黄松斌本人才知道答案。
可能是为了钱,也有可能是为了自己在朋友面前的面子,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关键的决定:
“死人尸体弄不到,那我就找个活人弄死!”
这样的念头如魔鬼一样缠绕着黄松斌的内心,但他毕竟缺乏教育,更缺乏对于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过多久,该不该做的问题,就变成了该怎样做。
“到底什么样的人会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杀呢?除非他是个傻子……没错,就是那个傻子!”
这个傻子,就是本案的受害者——林少仁。
林少仁,身高一米五几,从小便患有智力障碍,也就是民间常说的“唐氏儿”。因为身材矮小,智力不足,四十多岁还是没有娶妻生子,生活勉强能够自理。
平日里,林少仁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去垃圾场捡垃圾,再把捡来的垃圾送到废品收购站,换取一点零花钱,除了自己留下一点买烟之外,剩下的全都拿来补贴家用。
仅凭这一点来看,就说明林少仁心地善良,有正事,虽然生活艰难但是依然不忘记孝顺父母,实在难得。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身陷危机。
2017年3月1日,黄松斌开着面包车出现在了林少仁经常出没的垃圾场,悄悄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突然,林少仁出现在了垃圾场,像往常一样,准备找些值钱的东西卖了换钱。黄松斌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但是想了想自己刘长贵承诺的9万块钱。
“干了!一不做二不休!无毒不丈夫!”他最后一次错失了悔过的机会,踏上了那条不归路。
只见他拿着两个酒瓶子走向了可怜的林少仁。号称要请他喝酒。一边把真的酒瓶递给林,一边自己拿着提前灌好水的瓶子假模假样地喝了起来。
由此可见,这次诱拐的行动是经过周密筹划的,根本就不是临时起意。
为了不引人怀疑,他特意准备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酒瓶,里面灌上饮用水,装模作样地陪林少仁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好喝,我请你,随便喝,不够车上还有!”
伴随着魔鬼的诱惑,智力障碍的林少仁哪里还分得清忠奸善恶,径直走进了面包车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可怜的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
为了防止林少仁挣扎逃脱,黄松斌一口气灌了他五瓶酒,喝完了吐,吐完了喝,直到完全失去意识才停手。
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事已至此再也没有了回头的余地。黄松斌当即驾车逃离,将可怜的林少仁残忍杀害。
03 民警侦办多年毫无进展,富商良心未泯主动投案
在发现自己儿子失踪之后,林少仁的母亲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此后便陷入了漫长而又挣扎的等待之中。
“他能长这么大很不容易,一想到他不见了,我的心就像被刀绞一样。”
六十多岁的林母老泪纵横,她日日夜夜在家中等待,一有时间就在儿子常去的垃圾堆附近,幻想着有一天,儿子憨态可掬的面容能够重新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查看了案发地周围的监控视频。在监控中,受害者林少仁被一名陌生男子带上了白色面包车。
经过后续调查,面包车的车牌是伪造的,黄松斌更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线索就此中断。
经过了两年的不断调查,所有的可能都已尝试,已经掌握的线索全部中断,如果不是黄培青的幡然悔悟,及时将自己掌握的信息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此案的最终结果可能还要经历更多的等待和波折。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2019年10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黄培青得到了一个让他无比错愕的消息——两年前的尸体,竟然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怎么事情会变成这样?”黄培青的内心不断地叩问自己。原本只是想高价买个尸体,满足大哥的遗愿,但是却因为自己的要求,害死了可怜的林少仁。
他越想越后悔、越想越难过、越想就越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也许他算不上什么好人,曾经在国家的法律面前,选择了欺瞒的手段,成功满足了大哥想要入土为安的遗愿。但是与黄松斌不同的是,他心中还有残存的人性和善良,还有生而为人的底线!
最终,他选择了投案自首。
有了新的线索,案件的调查和侦破迅速展开,很快就将涉案人员尽数捉拿归案。钱俊、刘长贵、黄松斌这一长串名字串联起了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对铁一样的事实,黄松斌的心理防线迅速崩溃,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
两年前,在将林少仁灌醉之后,黄松斌将面包车开到了人迹罕至的山脚下,将醉成烂泥的林少仁,装在了事先准备的棺材中残忍杀害,再用钉子将棺材钉死,就这样当了“火化替身”。
没有人知道林少仁面对恶魔的谋杀经历了怎样的痛苦与绝望,但是林少仁的母亲却只能慢慢地咀嚼老来丧子的苦楚。
曾经的她不是没做过最坏的打算,哪怕儿子最终死于意外老太太的心里都会更舒服一点。但是遭人诱拐谋杀,只为了利用儿子的尸体,她心里实在接受不了。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将林少仁惨遭杀害的消息告知了林家,林家人才得知林少仁2年前就已遇害,当了“火化替身”。原本残存的一线希望,彻底破灭了。
2020年9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松斌杀人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审审理认为:黄松斌故意杀害智障人士林少仁,作案动机清晰、准备充分、证据确凿,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针对弱势群体作案,并且在杀人之后将尸体变卖,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情节非常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但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与林少仁的家属达成了和解,已经签订了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7万元最终宣判:黄松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追缴违法所得9万元上缴国库。
行文至此,百感交集。到底是什么酿成了今天的惨剧呢?是贪婪?冲动?还是道德的匮乏?
04 真相大白,案件值得引起社会关注与反思
案件被侦破,凶手终落网,家属获赔偿。看似圆满的结局背后,我们不禁发问:家属真的有权利替死者达成和解吗?
可怜的林少仁,因为区区9万块钱丢了命,又因为7万块钱原谅了凶手。试问家属们是否真的在乎林少仁的生死,为何能让这几万块钱,就放了凶手一条生路?
如果连生命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是否会让本应崇高的公理与正义,蒙上阴霾呢?
值得一提的是,黄松斌在被判死缓之后,竟然毫无悔意,提出了上诉。
在他看来,自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虽然有罪但是不至于被判死缓。可见其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没有认真思考如何才能重新做人,而是寄希望于无谓的尝试,法院当然也不会支持他这种无理的要求。
2021年1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黄松斌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也许七万块钱,能够让一个贫穷的家庭生活有很大的改变,也许九万块钱就足够让人铤而走险。但这统统不是杀人卖尸的理由,更不是践踏国家法律的借口!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培青的主动投案,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了救赎,也让黄松斌这个谋财害命的魔鬼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不过,国家也并未放弃对于黄松斌的改造。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还是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建委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黄松斌的行为尽管人神共愤,但依旧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之下,争取相应的权力,得到一定程度地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在两年之内,黄松斌能够严于律己,好好改造,依然可以在余生创造自我价值。
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加快,人们会得到更多的保护,生活更幸福,更有安全感,让正道的光照亮我们的生活!
结语
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个瞬间,产生冲动、气愤、贪婪等负面情绪,但这一切并非是不可战胜的。
只要我们能够坚守底线,心怀善意,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行事,就一定可以收获人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