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褚宸舸 苏志明
近年来,陕西省汉中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的“汉中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9.33%,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5万件,成功分流率为52.91%,位列全省第一。全市法院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汉中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以案讲法,促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化解18326件。
为建立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市法院与120余家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人民团体联合建立涵盖金融、物业、医疗、住房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朋友圈”,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种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田”。
不仅如此,汉中法院建立“双向互引”机制,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到辖区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网格员、调解员参与调解,邀请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善“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多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今年以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案件764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3792件,同比上升53.21%。
为切实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米”,汉中法院通过在镇(街道)设立法务庭159个、村(社区)设立微法庭2045个,推动法院解纷力量下沉一线。目前,“法务庭”“微法庭”已经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平台。
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讼”之机,化解于“将讼”之时,息诉于“已讼”之间,是汉中法院创新探索的多元解纷新方法——“四种时态”工作法。
矛盾纠纷未发生时,创新普法方式,灵活运用“院坝法庭”“田间法庭”等,指导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为群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针对全市易发多发纠纷类案,组织编印类案治理指南和《企业经营常见法律风险宣传手册》,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自觉防范风险。
矛盾纠纷未讼、将讼时,汉中法院坚持“基层矛盾基层解”,建立村(社区)特邀调解员库、基层法官联系点,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五老乡贤”、调解能手、“法律明白人”等调解资源,形成“村(社区)—镇(街道)—法庭”三级解纷体系,实现纠纷及时发现、及早介入、主动调解。
同时,全面把好诉讼、执行、信访关口,切实防止衍生案件产生;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和支付令督促程序,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质性化解;加大调解撤诉、释法明理工作力度,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矛盾纠纷风险提示函和司法建议,反馈率达98.7%。(孙立昊洋 褚宸舸 苏志明)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