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拆迁户”的身份让无数人深感羡慕。
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说拆迁就拆迁了,要么拿到几百到几千万不等的拆迁款,要么住上新建的商品房,用一套住腻了的老房子去换钱财或者新房子,怎么看怎么划算。
2023年冬天,山东省青岛市的一个普通城郊村庄也面临拆迁,村里的家家户户都排队在村委会办公室,等待领取自己家的拆迁款。
有几个村民家里房子面积大、人口多,拿到了几百万的补偿款。新闻报道后,立马引起了一大批网友的羡慕和关注。
如今,房屋拆迁出了新的政策,不再是像以前那样要么发钱要么直接分房子,而是出现了一个新词语——房票安置。新规定实行以来,先后在全国五十多个城市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那么“房票安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这项政策对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好处呢?不要着急,小编这就为大家解释。
一、今时不同往日,“房票安置”来啦!
房票安置,说得简单通俗点就是,一般来说,政府会给予拆迁户现金或者房屋,现在还多出了第三个选项——正是这个房票。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以前的人们会用粮票换粮食、油票换油,房票也一样,是一个可以拿来去政府指定部门换房子的票证。
原理很简单,但过程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一般来说,房票可以换取的房子必须是政府所规定的本市开发商的一定范围的房子,而且还很有可能不是现房,有的或许要等个四五年才能顺利住上新房子。
最关键的是,房票和房子并不是等值的,还需要补一定的差价。
举个例子,倘若可以购置的房子的价格在每平米7000元左右,那么房票的价格可能在每平米5000元左右。
也就是说,拆迁户要想换取房子,需要自掏腰包补上这每平米2000元左右的差价。
而且房票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一年到两年的有效期,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换房子了,算是自动作废了。
到这里,或许很多朋友就发问了:我手里没有可以用来补差价的钱,难道房票到我手里就变成废纸了吗?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政府部门的决策都是综合考虑了我们普通民众的利益,并不会让我们“吃亏”。
如果没有多余的钱补差价,又或者房票有效期结束还没有及时购置的,可以选择用房票换取现金。
不过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怎么操作还得看相关部门。
其实很多人还遗漏了一点,那就是,一座城市的房价肯定不是统一的。
有贵一点的高档商品房,也有价格便宜一点的普通住宅,政府在选取拆迁补偿房源时,肯定也不会只考虑一种价格的房子。
如果我们选择了低于房票价格的房子,那剩下的钱怎么办?
答案当然是可以退的。也就是说,倘若房票价格是每个平方5000元,而自己选取的房子是每个平方4500元,那么这每个平方500元的差价可以带着购房凭证和房票一同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退款。
不过,能够补的差价是一定的比例限制的,并不能随意补。
至于房票如何操作,其实也不难解释。
拆迁户拿着房票和购房凭证去房地产商那里选择位置和户型,算好价格,然后再去指定银行将购买房子的那部分钱提出来。
房屋价格大于房票价值的,就自己补差价,房票价值大于房屋价格的,剩余的数额会在房票中标明用以退差价。
等房地产商交房、被征收人(也就是拆迁户)顺利过户后,房地产商可以拿着相关收据找政府提现,不过还要被收取一定的税费。
之所以会实行房票这种方式,是因为政府部门想要解决掉一部分的房屋库存。
很多朋友都知道,近些年来的房地产前景惨淡,一个原因是愈来愈高的房屋价格,二来是人们与房价并不匹配的平均薪资。
所以城市中出现了很多楼房库存,不及时解决后续会引起很多麻烦。
政府部门一边拆除老旧小区,一边进行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
将拆迁户的二次购房选择限制在本市范围之内,可以有效解决掉房地产商的剩余库存、被征税人(拆迁户)的住房问题,以及改善城市建设与规划,吸引外来人才就业,促进城市发展。
二、房子、房票、现金三选一
通过房票可以购置的房子一般都是正在规划建设或者尚未完全开发的新楼房。
交房时间长,一些家庭只有一套房子,旧房屋拆掉后没有地方可以住,只能选择现房。
所以,被征收人(拆迁户)一般是面临房票、现房、现金三选一,“到底选哪种”是很多人的烦恼所在。
浙江省在试行房票政策后,收到了不错的反响,宁波的一位王女士当时选择了两百万的现金。
因为在她看来,宁波如今的房价一直在跌,选房子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而且自己选择现金后,可以把这两百万放在银行买理财基金,每个月都会有分红,是一个不错的钱生钱的机会。
家在台州的小刘也被划分在了拆迁范围内。
当时一家人商量到底是选择价值八十三万的房票,还是面积高达130平米的城市商品房,又或是七十五万的现金。
他们看法各异,一时间竟选不出大家都满意的选项。
小刘的母亲认为,不如选择房票,因为家里在相邻的隔壁镇上还有一处自建房,暂且还有落脚的地方。
房票能购置的房屋所在的区域是市政府未来几年的重点规划领域,到时候周围医院、商场等生活场所齐全,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小刘的父亲认为,不如选择现金,因为即便是选了房子,也只有他们老两口住。
在南京工作的小刘一年到头很少有时间在家,他们在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城镇住着也非常舒适自在,房子不是必要选择,“把钱拿在”才放心。
小刘觉得,一百多个平方的商品房非常适合他们的父母。
因为楼房的装修设备齐全,可以提升老两口的晚年生活幸福感,没准过几年房价还会上涨。
但是一家人综合考虑之后,还是决定按照小刘父亲的选择来,要了75万的现金。
因为就目前的情况看,在房价不是特别稳定的台州,不论是选择小镇上的商品房还是不知道还要建设几年的“房票”购置房,都不是一个稳妥的选择,倒不如选择现金给父母直接养老。
可见,面对三种选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量,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
三、房票政策“去库存化”到底能否成功?
其实,早在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就开始实行房票政策。
次年,全国各地都开始掀起了去楼房库存化的浪潮,效仿宁波试行房票政策,并且不断加大力度。
比如南京市由最开始的只在溧水区试行发展到主城区六区全部执行。
而厦门市在今年春天宣布,凡是在12个月之内用房票购置房屋的,政府可以补偿房票价值5%之内的县级。
南昌市中心城区紧随其后,直接宣布凡是采用房票在三个月之内购房的,一律给予10%的补偿。
此后,全国各地的五十多个城市比如成都、贵阳、无锡等地先后采用这种补偿制度。
即对被征收人(也就是拆迁户)采用房票购房的,给予税费减免、现金补偿、放宽限购政策等优惠措施,且不想采用房票购房的,还可以将房票转让给其他人。
由此可以见得,各地政府一直在尝试使用各种方法鼓励人们购置楼房。
但是不稳定(主要是下降)的房价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不愿意承担贬值的风险,而且房价很高,比起存进银行每个月持续上升的利息,去买一套价格高、且贬值的房子实在称不上是明智之举。
宁波市中原市场研究部的某工作人员表示,2015年试行房票政策以来,取得的效果远不如预期。
该政策拉动房地产行业的效果不是特别明显,“绝大多数拆迁户都选择了现金”。
结语
一些朋友还好奇,“政府不是有补贴政策吗?为什么还不选房子?”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一些发达国家,会采用一些奖励制度鼓励年轻人生孩子,比如生一个孩子一次性奖励五十万。
但是相比之下,用未来二十多年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换这五十万,对比显而易见。
房屋也是如此,既然不缺老房子住,那么选择一个价格基数大、面临贬值风险的房子。
政府这5%甚至10%的补偿再也不会吸引人了,更别提后续一系列的装修费用了。